先來看一道題目:
>>> def func(numbers=[], num=1): ... numbers.append(num) ... return numbers >>> func() [1] >>> func() [1, 1] >>> func() [1, 1, 1]
我們似乎發(fā)現了一個Bug,每次用相同的方式調用函數 func() 時,返回結果竟然不一樣,而且每次返回的列表在不斷地變長。
>>> id(func()) 4330472840 >>> id(func()) 4330472840
從上面可以看出,函數的返回值其實是同一個列表對象,因為他們的id值是一樣的,只不過是列表中的元素在變化。為什么會這樣呢?
這要從函數的特性說起,在 Python 中,函數是第一類對象(function is the first class object),換而言之,函數也是對象,跟整數、字符串一樣可以賦值給變量、當做參數傳遞、還可以作為返回值。函數也有自己的屬性,比如函數的名字、函數的默認參數列表。
# 函數的名字 >>> func.__name__ 'func' # 函數的默認參數列表 >>> func.__defaults__ ([1, 1, 1, 1, 1], 1)
def是一條可執(zhí)行語句,Python 解釋器執(zhí)行 def 語句時,就會在內存中就創(chuàng)建了一個函數對象(此時,函數里面的代碼邏輯并不會執(zhí)行,因為還沒調用嘛),在全局命名空間,有一個函數名(變量叫 func)會指向該函數對象,記住,至始至終,不管該函數調用多少次,函數對象只有一個,就是function object,不會因為調用多次而出現多個函數對象。
函數對象生成之后,它的屬性:名字和默認參數列表都將初始化完成。
初始化完成時,屬性 __default__ 中的第一個默認參數 numbers 指向一個空列表。
當函數第一次被調用時,就是第一次執(zhí)行 func()時,開始執(zhí)行函數里面的邏輯代碼(此時函數不再需要初始化了),代碼邏輯就是往numbers中添加一個值為1的元素
第二次調用 func(),繼續(xù)往numbers中添加一個元素
第三次、四次依此類推。
所以現在你應該明白為什么調用同一個函數,返回值確每次都不一樣了吧。因為他們共享的是同一個列表(numbers)對象,只是每調用一次就往該列表中增加了一個元素
如果我們顯示地指定 numbers 參數,結果截然不同。
>>> func(numbers=[10, 11]) [10, 11, 1]
因為numbers被重新賦值了,它不再指向原來初始化時的那個列表了,而是指向了我們傳遞過去的那個新列表對象,因此返回值變成了 [10, 11, 1]
那么我們應該如何避免前面那種情況發(fā)生呢?就是不要用可變對象作為參數的默認值。
正確方式:
>>> def func(numbers=None, num=1): ... if numbers is None: ... numbers = [num] ... else: ... numbers.append(num) ... return numbers ... >>> func() [1] >>> func() [1] >>> func() [1]
如果調用時沒有指定參數,那么調用方法時,默認參數 numbers 每次都被重新賦值了,所以,每次調用的時候numbers都將指向一個新的對象。這就是與前者的區(qū)別所在。
那么,是不是說我們永遠都不應該用可變對象來作為參數的默認值了嗎?并不是,既然Python有這樣的語法,就一定有他的應用場景,就像 for ... else 語法一樣。我們可以用可變對象來做緩存功能。
例如:計算一個數的階乘時可以用一個可變對象的字典當作緩存值來實現緩存,緩存中保存計算好的值,第二次調用的時候就無需重復計算,直接從緩存中拿。
def factorial(num, cache={}): if num == 0: return 1 if num not in cache: print('xxx') cache[num] = factorial(num - 1) * num return cache[num] print(factorial(4)) print("-------") print(factorial(4))
輸出:
---第一次調用--- xxx xxx xxx xxx 24 ---第二次調用--- 24
第二次調用的時候,直接從 cache 中拿了值,所以,你說用可變對象作為默認值是 Python 的缺陷嗎?也并不是,對吧!你還是當作一種特性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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